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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捐稽徵法前經修正,授權地方政府得訂定加計利息分期繳稅辦法,苗栗縣自鍾東錦縣長上任後,推動「地方稅我挺你」專案,今年6月2日由稅務局完成訂定「苗栗縣地方稅加計利息分期繳納辦法」,協助縣民因客觀事實如景氣低迷等因素,造成收入驟減發生財務困難,無力一次繳納稅款時,可採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之方式度過難關。此愛心辦稅之舉,可說是苗栗縣民之一大福音。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指出,依據稅捐稽徵法及平均地權條例規定,除前述最新頒定之地方稅加計利息分期繳納規定外,尚有其他三類情形適用其他延、分期繳納稅捐之規定,為使民眾清楚了解分別之適用情形及相關法令規定,該局於官網「專區服務」項下特別推出「延、分期繳稅專區」,針對現行適用之四大類延、分期繳納稅捐情形進行歸納整理,使民眾一目了然,並可直接進行線上申辦。該局進一步指出,現行適用之四大類延、分期繳納稅捐情形包括:一、地方稅有繳稅意願而無力一次繳納稅捐者。二、被補徵鉅額稅款者。三、天災、事變、不可抗力或經濟弱勢者。四、因公告地價調整無力繳清稅款者。每種適用情形之法令規定及適用對象條件均不同,有需要的民眾可至稅務局官網「延、分期繳稅專區」進行更進一步的了解。稅務局提醒民眾,不管是哪一種類型之延、分期繳納稅捐之申請,均必須在原稅單規定的繳納期限內,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,或利用該局官網之網路櫃檯辦理網路申辦。對於各種延、分期繳納稅捐之相關內容,如果還有任何疑問,請撥打電話037-331900分機1311,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聯絡人:劉小姐 連絡電話:037-331900分機131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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